日前,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《贵州省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的通。
《通知》要求,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、代理机构乱收费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、供应商围标串标等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。具体整治以下内容:
一是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。包括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或变相对外地企业;对企业规模的不合理要求或直接或变相限制;对产品或者服务品牌的不合理要求,限定或指定特定供应商、特定产品等八项内容。
二是代理机构乱收费。包括违规收取、逾期不退还保证金;违规收取采购文件费用;未明示并公开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等六项内容。
三是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。包括提供虚假的的检测报告、认证证书、合同业绩及学历证书、中小企业声明函等。
四是供应商围标串标。包括投标文件相互混装、异常一致,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,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六种恶意串通行为。
五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。包括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,业绩与人员情况,管理情况和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。
《通知》指出,2022年1月1日以来,贵州省代理机构共计627家,贵州省财政厅根据各地政府采购项目数占比确定数量,本次整治工作共抽取65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。